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进行操作。 2、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 3、行车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 4、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限位器、制动器是否失灵,检查吊绳和吊钩是否完好。 5、两人以上人员从事同一吊装工作时,必须统一指挥,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停留。 7、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体离地面不得过高。 8、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9、发生故障或运行有异常时,要挂好标志,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修理。 10、行中发生突然停电,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11、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2、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吊钩应高过人的头顶。 13、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3eb0e5766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