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违”奖惩办法 一、经济处罚: (1)轻微“三违”行为:罚责任者50元/条。 (2)一般“三违”行为:罚责任者100元/条。 (3)严重“三违”行为:罚责任者200元/条,单位负责人连带处 罚100元/条。 (4)特别严重“三违”行为:罚责任者500元/条,单位负责人连 带处罚200元/条。 (5)重复出现 “三违”的人员:按每次50%累加罚款,单位负责 人连带罚款的50%。 (6)一个月内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累计2次及以上的,除按上 述规定处罚外,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总罚款的30%,处罚包保科室、 包保领导总罚款的20%。 (7) 一个月内发生特别严重“三违”行为累计2次以上的,除按 上述规定处罚外,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总罚款的50%,处罚包保科室、 包保领导总罚款的30%。 二、安全绩效考核: (1)一般“三违”行为:按每人次1分从“三违”人员所在单位 安全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 (2)严重“三违”行为:按每人次2分从“三违”人员所在单位 安全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 (3)特别严重“三违”行为:按每人次4分从“三违”人员所在单位安全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 各单位安全绩效考核比例占其工资总额的20%,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分。 三、安全工程账户考核: (1)轻微“三违”者:扣发当月安全工程账户奖金。 (2)一般“三违”者:扣发当月安全工程账户奖金,同时扣发半个月安全工程账户本金。 (3)严重“三违”者:扣发当月安全工程账户奖金,同时扣发一个月安全工程账户本金。 (4)特别严重“三违”者:扣发当月安全工程账户奖金,同时扣发两个月安全工程账户本金。 四、停工培训: (1)一般“三违”者:一般“三违”者,停工学习培训三天。 (2)严重“三违”者:停工学习培训七天,写出检查张贴在安全宣传栏内。 (3)特别严重“三违”者:停工学习培训一个月,写出检查张贴在安全宣传栏内,重新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停工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不算出勤。 五、约谈问责: (1)家属亲情约谈:出现特别严重或性质比较恶劣的严重“三违”行为的人员,通知其家属到矿约谈。 (2)单位负责人约谈:一年内累计出现超过2次严重及以上“三违” 行为的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3)单位负责人问责:连续两个月出现严重及以上“三违”行为的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六、一票否决: (1)出现一般及以上“三违”行为,取消年度评优、月度安全奖励。 (2)连续两个月出现一般及以上“三违”行为,取消年度安全奖励。 (3)累计三个月出现一般及以上“三违”行为,取消年度安全奖励。 七、查处(举报)奖励: (1)查处(举报)“三违”行为的,对查处人按对应处罚金额的30% 进行奖励; (2)现场制止“三违”行为避免重大事故的,对查处人按对应处 罚金额的50%进行返还奖励。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869190567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