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次(管理类)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对三层次文件的管理控制,使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更加正规、更加有效。 第二条 适用于公司各有关部门编制、发放的第三层次文件的管理。 第三条 三层次文件的管理由品质部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四条 三层次文件是质量手册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支持性文件,公司现有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未包含到的而质量体系运行又必须的管理性文件。 第五条 三层次文件由各部门或质量体系要素分管部门根据标准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和发放。 第六条 在本部门使用的文件,由本部门领导审签,需多个部门同时执行的文件,应由公司主管领导审签。 第七条 三层次文件的编制格式按品质0002—2002《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第三层次文件格式》之规定进行编制。 第八条 三层次文件的发放须加盖“受控”印章,以保证三层次文件的有效性。 第九条 三层次文件发放后,应编制“文件控制清单”(三层次文件目 录),“文件控制清单”格式按Q/DJSⅡQP0501《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与管理程序》附表之规定执行。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应该具备的所有三层次管理文件汇总表(采用Q/DJSⅡQP0501《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和管理程序》中“文件控制清单”格式),并将汇总表报品质部一份。 第十一条 三层次文件的更改按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更改办法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e5ec94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8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