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运营的具体需要,合理解决员工个人因公外出办理业务所产生的差旅费,特别是交通路费的报销问题,以及明确报销标准,强化公司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交通路费 1、因公外出产生的公交车费、打车费及其他合理的交通路费; 2、因加班晚归交通不便而产生的交通路费。 三、报销细则 1、一般规定 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首先应选择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外出员工可前往综合部行政前台处外借公交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或者不便乘坐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时,方可打车。 2、特殊规定 (1)市内 a.急需办理的紧急事务经部门领导批准,可选择打车。 b.外出目的地为偏远地区,公共交通工具无法到达,可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就近点,再行打车。 c.需携带重物外出办公者,可打车; d.因工作需要加班至晚上 10 点以后,可打车; (2)省内 可经部门领导同意后选择私车或使用公车前往。 (3)省外出差 早于9点以前出发的火车或飞机或晚于21 点以后到达的火车或飞机,可选择打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6cad81d8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