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探望规定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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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探望、慰问有关规定



为了做好在职职工探望、慰问工作,更好地为职工分忧解难,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心、帮助,根据《工会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有关探望规定 (一)大病或住院探望 探望对象:1、职工及配偶

2、职工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 探望时间:患者病重或住院期间

探望方法: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负责前往探望

探望标准:1、职工本人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送慰问品200 2、职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住院送慰问品80 3、职工本人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送慰问品100元(凭病假单)

二)女职工分娩探望(男职工的配偶分娩也享受同等探望待遇 探望时间:产后12月内

探望方法: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负责前往探望 探望标准:送慰问品100 (三)丧事吊唁

吊唁对象:1、职工及配偶

2、职工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


吊唁时间:去世当天或大殓日

吊唁方法: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负责前往吊唁 吊唁金额:1职工本人去世500

2、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200

二、探望慰问流程及办法

1、工会小组长向工会说明情况,并填写职工探望、慰问申请表。 2、工会主席审核批准。

3、按照职工探望、慰问标准申请慰问金。 4、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前往探望、慰问。

××××××××××工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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