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称学生为“孩子” 吴非 在学校,平时尽可能注意,不要称学生为“孩子”、“小孩”。 可能是职业本能,可能是语言习惯,也可能是面对学生时的“下意识”,我不愿把学生称作“孩子”,包括对小学生,我总说“我班上的学生”、“这个学生我教过的”,“全班有五十多个同学”……我对老师把学生称作“孩子”,特别是个别教师在教室上课称“娃”特别不习惯,甚至有些反感,我郑重其事地劝同行改掉这个习惯,毕竟面对中学生了。在一回受邀点评初中观摩课,把主要意见说过,我说起这个问题,为什么这八位老师上课时都称学生“孩子们”,说课环节也一口一个“孩子们”?为什么不称“同学们”?——听课教师,包括一些知名教师面面相觑,也许觉得我对教育的认识是不是有点生硬,甚至冷漠。每次和小学同行谈这个问题,总会引起更多的质疑或反驳。我曾劝说一位老师:你这节公开课上一直称学生“孩子”,看来已经是习惯了,你任教二十多年,是不是一直这样?这位老师说,的确没想过,她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再说,大家不都这样吗? 针对我的困惑,一些老师也列举前辈模范教师乃至教育家的事例,证明这样称学生为“孩子”并无大碍。 我有自己的思考。 为什么在学校不宜称学生为“孩子”?在学校,如果这样经常地不称“学生”而称“孩子”,教师有可能忘记职业使命与责任。 有那么严重吗? 可能有。 那些从家庭走出来的孩子,进了学校,学校要让他意识到自己是来接受教育的,是来改变自己的;在这里他开始不同于家庭的学习,他将成为——人。在学校,他们接受教育,学知识,培养能力,学习思考,懂得许多人生道理。他们虽然年纪小,能平等地受到尊重,也逐渐学会尊重别人,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当他走出学校时,他觉得精神上长高了。 学龄前家庭教育的任务是“育儿”,学校教育的任务是“立人”。把学生当人,包含把学生当作独立人,而非需要“监护”的孩子。家庭关系有父母和孩子,不宜曰师曰弟子,学校是人格养成之所,只有“学生”和“教师”,在学校在课堂称“孩子”,则错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愿被当作孩子,他已经有鸿鹄之志,却被教师一口一个“孩子”喊得心灰意冷。这个年龄的学生,心里如果没有装进一些梦想,人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欧洲的私立学校,教师有时竟然称学生为“先生”,我从电影上看到,那往往是很郑重的提醒,提醒学生责任意识,人的意识。 教育的细节体现教育意识,受教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底子”,影响一生。基础教育的人文起点,有可能决定一生的精神高度。现时的教育非常重视“起跑线”,在地面竞逐,不惜像赛马赛狗一样狂奔,也许人忘记或是不屑于思想的飞翔,因为那没有终点。 幼儿园也不必称孩子,可以称“小朋友”。我上幼儿园时,记得最清楚的是老师喊我们“小朋友”,老师和同事说话,会说“等一会儿我把小朋友带过来”“我们班小朋友说有点冷”——我五岁就被别人当作“小朋友”,至今记忆犹新。 我读小学时,每次唱到“祖国的花朵”,我们这些小男生就别扭,我们不认为自己是花。直到好多年后,学生在教师节称“园丁”,我仍感到职业性质被扭曲,虽然“园丁”是个不错的意象。我在课上问学生:“园丁的主要工具是什么?”所有的学生都作修剪树枝的动作,表示在用一把大剪刀。“那么,你们愿意让我剪去什么吗?”同学们都笑起来。九十年代初曾有部电视连续剧叫“十六岁的花季”,这个短语在社会流行了好多年。有个学生作文中写“我们处在十六岁的花季”,这是个男生,可能因为遗传,才上高一他就长出了络腮胡,我认为他以后将要是张飞鲁智深一类的猛汉,没想到他也不由自主地用这个“花季”。我在课上读他作文,教室里有人窃笑,然后大家都哄笑起来,因为这个形象就在面前。有了“人”的意识,志存高远,我班上女生都不想和这个“十六岁的花季”有什么联系,她们愿意说“我是一棵树”。大家都意识到需要有合理和谐的表达,不再想和“孩子”“花朵”有什么联系。 教师把十七八岁的学生称作“孩子”,或许是缺少“育人”的意识,或是情感替换(我们不能庸俗地认作“投资”)导致错位,高中生初中生在学习阶段被教师当作“孩子”,不利于长远的教育发展。 每每在生活中看到寻常家庭父母宠溺子女,上小学要接送,上中学也要接送,学校组织春秋游,每年不过一两次,家长也惴惴不安;上大学也送,负责拎行李;大学毕业,上班了,仍要操心,几十年来“培养接班人”,远远不止“扶上马送一程”,而是“一直陪”,生命不息,就永远、永远把子女当孩子。这样的家庭教育给社会制造了无数困难,它成为社会风气后则是民族的危险。有鉴于此,学校教育,特别是“爱的教育”,不能没有理智。 “母爱”与“爱”也不能划等号。爱学生,是教师的职业修养;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把师生关系转变为亲情,或是在学校教育中以亲情渗透教学关系,则不妥。教师关心学生健康,关心他们的安全,是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是替代父母责任。有些老师真的把自己当成学生父母了。教师关注学生未来的择业、婚姻甚至子女教育,我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必要,虽然这些现象也被作为师德先进事迹。 学生有感恩之心,应该肯定;但教师不能有“施恩于人”的认识。教育学生是教师的职业责任,学生是接受教育的公民,把学生当作私产,让学生背负“报恩”意识,不符合现代社会伦常。我经常听到老教师说自己的学生如何感恩,不但逢年过节,就在平时,也经常上门,嘘寒问暖,家中大小事都有学生帮忙,个别的,甚至养老送终。我理解这些老师的感受,也尊重学生们的选择。我只是不希望这成为教育常态。同理,学生视教师为“再生父母”也是落后意识。如果学生接受的是正确的教育,他的感恩,应当是对社会,——他的老师把他教育成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有社会责任感,有创造意识,对工作兢兢业业,在生活中是个有仁爱之心的人,这要比到老师家去“涌泉相报”要有价值。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f66d08a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