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委托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牵头承担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06.08.16 • 【字 号】沪教委德[2006]24号 • 【施行日期】2006.08.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委托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牵头承担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的通知 (沪教委德〔2006〕24号) 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的精神,我委于2005年在本市同济大学等6所高校开展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配套选修课建设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我委决定,委托你们并请你们牵头,承担为必修课配套选修课的建设工作。经费(上海交大36万元;华东师大学40万元)由我委一次下拨。 请你们根据《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配套选修课项目的管理办法》(见附件),制订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德育处联系(联系人:叶天放,联系电话:23119539)。 附件: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结合上海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取形成必修课与配套选修课内容互补、结构合理、理论联系实际、有深厚民族文化底蕴的课程体系。 二、建设要求 1.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要充分吸纳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要紧密结合国家及上海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实际发展,要紧密结合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的现实状况。 2.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要打破传统的课程和教材建设的做法,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突出专题教学的特点,要做到深入浅出、生动活泼、适合大学生的接受意趣。 3、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要成立有高校、社科院、社联等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内容的审定;要成立一个精悍的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建设工作;要指定具体的联络人员。 4.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要向“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网站(http://www.way.sh.edu.cn/)”提供多媒体课件、相关专题资料、讲授提纲、与实际结合的练习题、“解疑释惑”的热点疑点难点、“潜移默化”的方式手段途径等等。 5.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应充分听取第一线教师的意见、特别是大学生的意见,要充分吸纳学生、教师和专家的意见。 6.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可用政府购买、教授负责、个人申报等多种方式;个人申报时,在同等条件下,上海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优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f6b1fd5fb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