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选调生考试时间2021]2021年云南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归纳

副标题:2021年云南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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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1年云南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归纳


  劳动纠纷概念:

  劳动争议,也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不同于民事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并不是处于平等主体的地位。

  所以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应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考点提示】不属于劳动纠纷范围: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篇二】2021年云南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归纳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一.协商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协商并非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方或双方向法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考点提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

  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注意】协商、调解均是选择性程序,非必经程序。

  三.仲裁

  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必经程序,无须仲裁协议或条款为前提。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任一方都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考点提示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

  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考点提示2】仲裁前置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处多以判断、单选方式考查。必须先仲裁后诉讼,仲裁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提起诉讼,是对当事人权利保护的体现。

  【考点提示3】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重大,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考点提示4】片面终局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下列案件的裁决,裁决作出时生效。

  1.适用情形(小额讨薪+时休险)

  a.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小额讨薪)

  b.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时休险)

  2.劳资双方的救济

  (1)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用人单位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也不能申请再次仲裁,但在具备法定情形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3.诉讼

  当事人对可诉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不同主体所享有的不同诉权的划分。

  【考点提示5】何时用人单位可在诉讼

  针对上文提到的片面仲裁终局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不同主体所享有的不同诉权的划分。对仲裁裁决不服,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但此处仅限于劳动者。

  对于单位能否向法院针对于第47条的规定的仲裁裁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问题,该法作出了第49条规定该条款赋予了用人单位针对六种法定情形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用人单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带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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