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考主观题]2019年法考必背之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二

副标题:2019年法考必背之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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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要同时发挥其强制制裁与促进认识转变的作用,使被处罚者不再危害社会和自觉守法,防止将行政处罚变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简单机械的报复。

  首先是必须给予惩罚,否则就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和恢复正常秩序,不足以维护 法律秩序和弥补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因违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也不能使违法行为人通过遭受处罚痛苦而警觉醒悟停止危害社会;

  其次是通过处罚促使当事人变为守法者。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必须有责任能力,是可以教育和转化的人。任何放弃教育努力的处罚或者以罚代教的做法都不符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

  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处理惩罚与保护的相互关系,使无辜的人不受行政处罚,使违法行为人受到公正处理,使遭受违法处罚的人得到及时补救。

  通过保障当事人行使程序权利使行政处罚得到正确使用。

  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有两类:

  一是在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的陈述权、申辩权、被告知权和其他程序权;

  二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的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和请求国家赔偿权等救济权。这些程序权利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国家的公权利,是对国家的请求,需要以国家机关的义务行为来满足,它对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尊重当事人的程序权是行政处罚有效的法定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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