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变化: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考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副标题: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考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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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2019年9月7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结束,©文档大全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搜集整理发布了“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考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仅供考生们参考学习,小编预祝大家取得优异的成绩!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4)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

  【2019试题回顾】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食品

  B.向消费者个人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C.向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床

  D.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商品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4)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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