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背诵版pdf-2020法考背诵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副标题:2020法考背诵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时间:2022-02-16 02:30:4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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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审判程序。

  (一)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注意】

  中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例如可能被判无期、死刑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7)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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