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师# 导语】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方便考生及时有效的备考,那么,®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教材考点汇集,供大家的关注。如想获取更多房地产估价师的模拟题及备考资料,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篇一】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教材考点汇集
1.控制性详细规划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整个城市规划过程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极其特殊,上有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下有修建性详细规划。
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和城市建设的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规划管理语言表述规划的原则和目标,成为规划管理的科学依据和城市建设的有效指导。同时,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身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应的规划法规,也使规划管理的权威性得到了充分保证。
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政策的载体。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都包含诸如城市产业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城市环境保护、鼓励开发建设等各方面广泛的城市政策的内容。
【篇二】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教材考点汇集
①是在不改变城市土地国有的条件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地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②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③需要继续使用的,经批准,期限可以延长,同时按当时市场情况补交地价款。
【篇三】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教材考点汇集
《物权法》规定:工业、商业、旅游、(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整理)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的一般规定:
标底或底价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以招拍挂方式确定土地使用人后,(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整理)出让人应向确定的土地使用者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
《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宗地,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中标、竞得无效的情况——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竞得者。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篇四】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教材考点汇集
住房公积金归集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定机构,依据《公积金条例》,将职工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集于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存入职工个人账户,并集中管理运作的行为。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的主要内容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
(3)缴存比例。
(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和对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为每一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有效凭证是全面反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的证明。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有几种形式:凭条、存折或磁卡等。职工个人可以直接到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磁卡、电话、网络系统查询。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结息后,管理中心要向单位和职工发送住房公积金对账单,与单位和职工对账,职工对缴存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申请复议。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针对本知识点提问?(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原则
(1)定向使用的原则;
(2)安全运作的原则;
(3)严格时限的效率原则。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职工因特定住房消费或丧失缴存条件时,按照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条件的,这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长期性和互助性直接关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两类情况:
(1)职工住房消费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的提取;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的提取;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的提取;
4)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职工丧失缴存条件的提取
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当缴存条件丧失时,即在以下任一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出境定居;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时由单位审核,管理中心核准,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单位不为职工出具提取证明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包括职工个人对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心对归集的住房公积金的运作两个方面。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指职工个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运作,指管理中心以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为基础,在保证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依法运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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