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规定,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招生行为,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严控大班额原则。城区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班额不能超过50人。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
4.自主招生原则。各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要求,落实招生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服务半径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5.顺序录取原则。城区小学按照“汉源镇有户籍或城区有房”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进行招生。城区初中按照“城区小学2023年毕业生”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进行招生,各学校要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
6.调配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无法招收的应招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调配。
7.实地核查原则。对入学新生提供的登记材料及呈述的情况,学校要进行实地核实核查,确保符合条件儿童应纳尽纳。
二、招生对象
1.小学阶段: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西和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须依法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初中阶段:凡户籍在西和县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外地户籍随迁子女中2023年小学毕业的均应免试就近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
三、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各乡镇中小学要严格按属地招生原则,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乡镇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小学就近入学;乡镇农村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对口就近直入本学区初中学校就读。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汉源镇辖区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据街道、路段、村组等为辖区内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就读划定学校招生范围。
1.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片区
(1)城关九年制小学部:具有汉源镇南关居委、南关村、中山居委、中山村户籍(包括朝阳新村),且父母房产在鼓楼街以南,文昌街以北的适龄儿童。
(2)北关小学:具有汉源镇北关居委、北关村、中山居委、朝阳村、北川居委,上城村三社户籍,且父母房产在向阳街以南,鼓楼街以北的适龄儿童。
(3)实验小学:具有汉源镇北关居委、北关村、上城村、北川居委、崆峒村、朝阳村户籍,且父母房产在向阳街以南,白水河以北,以及王磨村白水河南边适龄儿童,城投小区适龄儿童。
(4)大水街小学:具有汉源镇南关居委、南关村、凤山居委、凤山村、黄磨居委、黄磨村、白冯村户籍,且父母房产在文昌街以南,岷郡街(法院)以北的适龄儿童。
(5)北辰小学:具有北川居委、陈山村户籍,以及父母房产在向阳二、三、四期小区,兰天小区,伏羲公馆小区的儿童。
(6)永丰小学:具有黄磨村、五里铺村、孟磨村、范庄村、东山村,十里镇段集村、刚泰小区户籍,且父母房产在岷郡街(法院)以南,段集村和五里铺村及以北的适龄儿童;向阳五期和紫气佳苑入住并生活的适龄儿童。
(7)汉源九年制任河分校:具有汉源镇任河村、牌坊村、东山村、孟磨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北关小学朝阳分校:具有汉源镇朝阳居委、朝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9)叶大小学:具有叶大村户籍或父母房产在兰天小区入住并生活的适龄儿童。
(10)王磨小学、白雀小学、十里镇中心小学要在保障服务半径内适龄儿童全员就读的情况下,承担城区学校无法容纳的、需要调剂的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学校一年级招生服务片区
(1)西和一中:具有汉源镇户籍且父母房产在文昌街以南、岷郡街以北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2)城关九年制初中部:具有汉源镇户籍且父母房产在白水河以南、白冯路以北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3)汉源初中:户籍在汉源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十里、何坝、姜席、洛峪、大桥、蒿林、太石河、石峡、西高山、稍峪、兴隆、晒经、卢河、六巷等乡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十里中小的毕业生。
(4)北川初中:户籍在汉源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长道、石堡、西峪、苏合、马元等乡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玉明中小、白雀小学、张庄小学、王磨小学、叶大小学、吕集小学毕业生。
(一)有汉源镇户籍一年以上的新生。注册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和初一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城区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每位学生或儿童只能申报城区一所学校,汉源镇户籍未满1年的回原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名。
(二)其他情况在城区学校可以注册的新生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现役消防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凭父(母)所在部队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在城区学校优先就读,同时提交父(母)及子女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2.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并且入住生活的,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能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的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属自建房的需提供建房审批材料;属廉租房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廉租房证明;同时提供从2022年8月份以来的水、电、燃气缴费、物业费凭证等有效佐证材料,在所属学校进行网络登记后,学校线下审核资料并实际报名。父母房产未入住的不能在城区学校报名。
3.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函〔2014〕33号)精神,外地来西经商,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在城区就读,提供户口簿、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厂址或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及证明、正常营业状态相关证明。属务工人员的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2022年7月以来社会保险证明(经办机构打印的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的银行工资凭条和务工劳动合同(需连续务工达一年以上),在所属学校进行网络登记后,学校线下审核资料并实际报名。
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于工作调动,学生户口不在汉源镇的,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调动文件和监护人及学生同一户口簿,在单位或居住地就近学校入学。
5.小学新生入校注册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初中新生入学注册须建有全国统一编号的小学学籍。各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做好新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学后及时到教育局审验报名材料,办理新生建籍手续。
五、报名及时间
1、“城区小学2023年毕业生”升入城区初中的网络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网络登记时间定为8月23日至24日。
2、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汉源镇户籍和城区有房且入住生活”的适龄儿童网络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络登记时间为8月23日至24日。
3、农村学校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
六、招生流程及方式
1、2023年8月20日,发布招生公告,城区学校对网络登记流程进行宣传。各招生学校必须设置现场咨询处,解读招生政策,协助家长网络填报。
2、2023年8月22日—8月24日,监护人关注“西和教育”微信公众号,准备相关材料按照招生公告,点击(西和县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或进入公众号“服务”栏目中的“招生报名”,进入链接后请详细阅读报名流程(非常重要),然后通过手机识别相应的二维码或用电脑浏览器进入相应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提交登记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由招生学校进行信息审核,预定入学资格。
3、2023年8月26日前,学校实地入户核实核查家长网上提供的登记材料、呈述和登记信息,根据核实情况确定学生城区入学资格。通过核实,提供资料虚假的、呈述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城区入学资格,回原籍就读。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939-6687723;0939-66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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