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背诵版pdf-2020法考背诵考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副标题:2020法考背诵考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时间:2022-02-05 00:48:58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司法考试# 导语】中国有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古谚,一直在强调重复练习的重要性。多看书,勤做题是大有裨益的。©文档大全网为您提供了“2020法考背诵考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




  (一)复核庭的组成

  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必须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复核庭。

  (二)复核程序

  1.讯问被告人

  讯问是死刑复核程序的重要环节。对核准死刑的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当面听取被告人的辩护意见。

  2.审查核实案卷材料(阅卷)

  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1)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

  (2)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4)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5)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6)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7)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

  3.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1)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辩护人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因此,只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法复核死刑案件就必须听取其辩护意见。

  (2)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4.制作复核审理报告

  对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进行全面审査后,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写出复核审理报告。

  5.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人民检察院。

2020法考背诵考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P9A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