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悉!2023年浙江丽水市青田县公办中小学招收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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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浙江丽水市青田县公办中小学招收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办法出台,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随迁子女入(转)学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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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办学、招生行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相关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5号),保障随迁子女入(转)学已被列入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其中要求青田县“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就读公办学校达94%”。办好省政府民生实事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结合青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转)学原则

  1.坚持“应入尽入”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就读我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权利,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政策,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应入尽入”,确保100%入学。

  2.坚持“应转尽转”原则。来我县务工或居住但没有青田县户籍的随迁子女转学,只要提供父母或适龄儿童在我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即可申请办理,做到“应转尽转”,确保100%转入。

  二、入(转)学对象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县(市、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023年入学对象: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6周岁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3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2023年转学对象:父母或一方来青田务工或实际居住在我县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其中六年级、九年级春季学期不办理转学。

  三、入(转)学学校

  全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四、入(转)学条件

  (一)入学条件

  1.公办小学一年级报名条件

  根据《浙江省居住证》的地址选择相应学区学校报名;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提供社区居住证明根据社区地址选择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2.公办初中一年级报名条件

  根据《浙江省居住证》的地址或适龄儿童的小学学籍选择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二)转学条件:参照入学条件。

  五、报名时间

  (一)入学时间:详见后续发布的《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请关注青田县政府网站公告栏或青田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转学时间:每学期开学前后。

  六、报名方式

  (一)入学报名方式:详见后续发布的《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转学报名方式:根据《浙江省居住证》地址到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转学。

  七、录取规则

  (一)入学录取规则:详见后续发布的《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转学录取规则:学校有空余学位,做到应收尽收,无空余学位,及时引导至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做到100%转入。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青田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转学、入学咨询电话:683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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