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政府在线栏目网上社情民意办理反馈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焦政办[2009]39号 【发布部门】焦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24 【实施日期】2009.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政府在线栏目网上社情民意办理反馈工作的通知 (焦政办〔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网站“政府在线”栏目,是政府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推进信息公开和阳光政务、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窗口和平台。该栏目自2005年元月开通至2009年4月中旬,共收到来帖15400余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网上回复率平均达到99.4%。市发改委、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解放区政府等能够按照《关于在市政府网站开辟“政府在线”栏目实行在线回复的通知》 1 / 2 (焦政办〔2004〕132号)要求,高度重视网上社情民意办理反馈工作,组织专人负责答复,并认真抓好落实,使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受到社会各界和网民的好评。但是,也有个别县(市)区和一些部门、单位对网上社情民意办理反馈不认真不及时,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部门多、责任一时难以界定的问题还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避重就轻等现象,影响了网上社情民意办理反馈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良好作风,建立完善社情民意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政府在线”栏目网上社情民意办理反馈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68f1ab6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