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相关知识点整理 1、信用社稽核具有的职能是:经济监督职能、经济评价职能、经济鉴证职能。 2、信用社稽核的作用可归纳为揭露、制约、促进三个方面。 3、稽核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察觉风险三个部分组成。 4、信用社稽核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5、收集稽核证据的原则是: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适当性原则、确凿性原则、合法性原则。 6、查账的基本技术方法有:审阅法、核对法、查询法、比较分析法、顺查法和逆查法、详查法和抽查法、因素分析法、盘存法、鉴定法。 7、错账冲正方法有划线更正法、红蓝字冲正法、蓝字反方冲正法。 8、稽核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十年、短期五年三种。 9、稽核档案凡非稽核部门的稽核人员一般不得借阅。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借阅,必须经总稽核或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作好记录,且只能限制在档案室阅读,并有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10、稽核报告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稽核任务报告和稽核工作报告。 11、审核会计凭证,需从业务的具体需要出发,除审查基本内容八大要素外,还应着重审核下列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12、信用社会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是:真实反映、编报及时、内容完整、可比和一致。 13、信用社股金中,单个自然人持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单个法人持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县联社股金中,单个自然人社员含职工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单个法人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多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自然人持股总额不得少于总股本的50%,其中,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5%。 14、对资本金充足率的稽核,主要采取复算法计算三个指标:产权比率、所有者权益与负债总额比率、资本风险比率。 15、现场稽核包括稽核准备、稽核实施、稽核报告、稽核处理、稽核档案整理五个阶段。 16、稽核人员实施稽核时发现的轻微的、一般性问题,可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办法试行》规定,直接对违规责任人发出“稽核处理决定”,不需经过审批。被处罚人如有异议,可在接受经济处罚后向稽核人员所在稽核部门或上一级稽核部门申请复审。 17、对被稽核单位或个人存在的较为严重的违规问题,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应按《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出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书”或“发现问题移交书”。 18、票币整点必须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 19、《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收回贷款本息不按规定及时入账交账交库的,对责任人处以每天总金额的5%且不低于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员工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20、《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未按规定设置和变换IC卡、密押机等用户口令的,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引发经济案件的,按员工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办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非操作人员擅自上机操作或在电脑业务系统上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对责任人每次处以20—200元罚款。 22、稽核人员在实施稽核处罚时,应使用统一格式的《稽核处罚通知书》。 23、对违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必须下达《稽核处理决定书》或《经济处罚决定书》,并告知申请复审的部门和时间。所收缴的款项、扣减考核工资等纳入单位财务管理。 24、持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给予责任人开除处理。 25、《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于责任人的处理方式有: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其他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26、违反《经营管理禁令》的,一经查实,无论金额大小,是否造成现实的风险和损失,对直接责任人一律予以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处理,对其他责任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27、《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县级 联社的主要任务是对县级联社本部和所辖网点实行序时稽核;实施对所辖网点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完成本级和上级安排的专项稽核任务。 28、 信用社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 29、 信用社稽核的特点是:独立性、权威性、延伸性。 30、现阶段信用社稽核的任务是什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6cdd0fea8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