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证伪因果律 因果关系是科学分析方法最重要的逻辑工具。 然而,一直以来我都难以精确的描述因果律,甚至不知道将其归类为数学还是物理。因果律不同于“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基本的逻辑运算律能用布尔代数精确表示,又不同于“光速不变”“电荷守护”这样的物理定律可证伪。 因果是如此理所当然,以至于我很难用语言来描述它们。但它是如此重要,以至于许多矛盾的观点和结论都是由于错误地使用了因果律而造成的。从社会学问题到自然科学问题,这些观点比比皆是。本文试图对因果律进行准确的描述,并举出一些误用因果律的例子。(由于描述和例子更新频繁,本文也更新频繁,也欢迎讨论) 描述1.3.2.1(2019-1-11)因果律的相对论描述:对于事件A和事件B,当其在相对论上位于闵氏坐标的事件点是类时连接的,事件A和事件B之前。A我们就可以说“事件A发生在事件B之前”且有: 事件A发生在事件B之前→事件A是事件B的因之一 描述1.3.2.2(2019-1-10)因果律的熵增描述:封闭空间的状态,是熵增映射 以下是熵增映射的严格数学定义: 例子: 例1:因果律在刑法上的应用:对于惩罚力度的大部分正义,都是错误使用因果律引起的 例2:对于人体功能的错误计算。此文章们对比了17种语言每个音节的信息密度(ID)和音节速率(SR)的关系,二者呈高度的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达-0.89。得出结论大脑限制了语言速率。但是这推断过程是不符合因果律的。 一种语言的音节越多,单个音节的信息量就越大,但其中必然包含难以发音的音节。 比如汉语的音节是“辅音+元音”,英语的音节是“辅音+元音+辅音” 汉语的音节总数比英语少,但音节衔接更流畅,每个音节的平均发音时间更短。 更有可能的是,语言的信息传递速度上限不是因为语言神经中枢或听觉神经中枢,而是因为发声器官(嘴、舌、声带等。). 根据牙弓和牙齿化石,人类的口腔一直在进化和细化,以至于牙齿跟不上进化,挤出了牙弓(所以牙医要先拔四颗牙才能矫正)。 根据声学可以知道,小且精致的口腔,发音的速度更快。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不断的使发音速度更快——这个速度是进化的极限,以至于过快的进化导致牙和牙弓的进化不协调。 相反,语言神经中枢/听觉神经中枢并没有达到极限。 例3:对于整个市场,是产出决定了需求,而不是需求决定了产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dd36974ac45b307e87101f69e3143323868f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