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灾后重建项目前期手续补办及项目验收做以说明。 一、教育系统灾后重建总体实施情况说明 根据陕西省发改委、财政厅(2009)1732号文件精神,批准规划项目138个,一个师生精神家园建设项目,共计139个.截止目前,除陈仓小学项目和青少年校外艺术中心在建外,其余项目均已完工并陆续投入使用。 二、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区委、区政府2013年5月17日全区灾后重建工作会议后,区局高度重视,安排局项目股和财管中心对灾后重建所有项目进行了梳理,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区上有关部门进行了联系,主要问题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不齐,部分项目相关单项验收未进行;2、部分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和审计;3、所有项目均未进行总体竣工验收(该验收非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而项目竣工验收由区发改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灾后重建办、监察局、审计局和教体局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前期手续办理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和财务审计验收,即所说的社会验收). 三、办理流程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区上会后,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等部门召开了会议和下发了有关文件,对灾后重建项目前期基建手续补办和项目竣工验收做了明确规定. 1. 前期手续补办(3部分)。 1 建设性质为新建、原址改扩建、异地重建、原址重建的项目需完整办理规划许可证、工程报建、招投标备案、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参考宝陈教体发[2013]239号) 建设性质为维修改造、维修加固的项目需完整办理项目工程报建、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 其中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证在区住建局建管股(住建局3楼)办理,办理过程中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流程参考宝陈教体发[2013]239号第二部分); 质量监督手续在区质监站(住建局5楼)办理,办理流程参考宝陈教体发[2013]239号文件转发的宝陈建发(2010)48号文件和《已完工灾后重建工程补办监督手续须知》(其中须知中第一部分第一条中关于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办手续申请报告即为宝陈教体函[2013]242号文件),其中投资在30万元以下(中标价),改造、加固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但要办理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证。 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重置、陈仓区师生精神家园建设项目及灾后重建板房搭建补助等项目不再办理其他手续。 2、项目验收。(2部分) 按照区发改局要求,灾后重建项目分为初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四部分,上述环节完成后标志这该项目全部结束。 项目完工后,建设性质为新建、原址改扩建、异地重建、原址重建的项目需完成消防、防雷(气象局)、环评(环保局)等单项验收,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f216b105c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