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雷雷、李陶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7.06 【案件字号】(2022)鲁02民终7546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陈晓静李蕾刘昭阳 【审理法官】陈晓静李蕾刘昭阳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陈雷雷;李陶;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冯启浩 【当事人】陈雷雷李陶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冯启浩 【当事人-个人】陈雷雷李陶冯启浩 【当事人-公司】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朱睿、潘宇宁山东平军立稳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朱睿、潘宇宁山东平军立稳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朱睿、潘宇宁 【代理律所】山东平军立稳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陈雷雷;李陶;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 / 3 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冯启浩 【权责关键词】合同冻结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陈雷雷、李陶、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审案件受理费1675元,减半收取837.5元,由上诉人陈雷雷、李陶、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更新时间】2022-08-16 23:40:44 陈雷雷、李陶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鲁02民终7546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雷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陶。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冯启浩。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睿、潘宇宁,山东平军立稳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陈雷雷、李陶、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冯启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22)鲁0202民初11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上诉人陈雷雷、李陶、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服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55300227b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