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萍、林磊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5.07 【案件字号】(2021)陕01民终7645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徐振平侯春丽吉英鸽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林磊;张萍 【当事人】林磊张萍 【当事人-个人】林磊张萍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林磊 【被告】张萍 【本院观点】上诉人林磊自愿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权责关键词】申请撤回上诉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更新时间】2021-12-21 01:10:55 1 / 3 民间借贷纠纷 张萍、林磊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陕01民终7645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林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萍。 审理经过 上诉人林磊因与被上诉人张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0)陕0113民初2208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林磊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林磊自愿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林磊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1210元(林磊已预交)减半收取605元,由上诉人林磊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 判 长 徐 振 平 审 判 员 侯 春 丽 审 判 员 吉 英 鸽 二O二一年五月七日 法 官 助 理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22f281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