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 财务101班 201010924114 黄建东 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它主要研究生命科学、生物技术、以及医疗保健提出的伦理道德问题,并加以规范,使人们有所遵循。伦理指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道德和原则。我国古代著名思想家荀子曾说过,“圣也者,尽伦者也。”圣人是能够很好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尽人伦之道的人。道德与伦理同义,多指人们的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规范或准则。在汉语系统中,德字左旁为众人,右下是一个心,上为一直字的变形,意为人人都把心放直。所谓道德,就是要行之有道,心要正直。 伦理学是研究人们的道德思想,道德行为,道德规范的学问,也称道德哲学。顾名思义,生命伦理学所研究的是生命科学技术提示或涉及的伦理道德问题,包括道德见解,决定,行为,政策等诸多方面。因此,它有一个主要特性:即跨界,跨学科。它既与自然科学技术密切相关,又与人文社会科学密切相关,是两者交叉,汇合的边缘学科,也是沟通两者之间的重要纽带或桥梁。不仅如此,由于生命伦理学所关注的生老病死中人的尊严和权利问题,是人类共同的问题,但又不能不受到其国家,民族或团体的传统和价值观的影响,也就是文化的影响。因此它又是跨文化的,多样的。 “生命伦理学”又译“生物伦理学”。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研究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中的道德问题,环境与人口中的道德问题,动物实验和植物保护中的道德问题,以及人类生殖、生育控制、遗传、优生、死亡、安乐死、器官移植等方面的道德问题。 生命伦理学是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美国随后在欧洲产生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学科,也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发展最为迅速、最有生命力的交叉学科。生命伦理学的生命主要指人类生命,但有时也涉及到动物生命和植物生命以至生态,而伦理学是对人类行为的规范性研究,因此,可以将生命伦理学界定为运用伦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在跨学科跨文化的情境中,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的伦理学方面,包括决定、行动、政策、法律,进行的系统研究。 生命伦理学产生后不仅获得迅速发展,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受到医学家、生物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宗教界人士、新闻界人士、立法者、决策者和公众的关注,而且很快地体制化。一些国家建立了总统或政府的生命伦理学委员会,在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很多医院或研究中心建立了专门审查人体研究方案的机构审查委员会或伦理委员会。我国医药管理局规定,为新药批准所进行的临床药理研究,必须建立机构审查委员会审查研究方案。2000年8月我国卫生部成立了“医学伦理学专家委员会”,就重要医学伦理问题向卫生部提出咨询建议作为决策基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9dd7ff7f705cc1755270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