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佚 名 【期刊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 【年(卷),期】1992(000)005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促进金融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持有《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地位的下列国营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财务管理均适用本规定:一、从事信托、委托投资业务的公司;二、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三、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公司(包括金融市场); 【总页数】5页(P22-26)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239 【相关文献】 1.财政部 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J], ; 2.财政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J], 无 3.财政部印发《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J], 4.财政部关于印发《物资代理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J], 5.财政部关于印发《物资代理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c38aab81a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