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陈寅恪与钱钟书的诗史之争(一) 论文关键词:陈寅烙钱钟书诗史说以诗证史 论文摘要:陈寅格继承了钱谦益“以诗证史”的方法,视唐诗为难得的信史。钱钟书则认为“诗史说”是一个偏见,不能因为诗中纪事在史书上信而有征就断定诗有价值,他认为有些被称为“诗史”的作品其实并不真实,并且诗歌并不能完整地反映社会现实。在当时的风气中,钱钟书提出对“诗史”说的批评意见,可视作一种文学思想的进步。 在20世纪的唐诗研究史上,陈寅格和钱钟书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陈寅格通晓多种文字,史学巨匠,学问渊博。而钱钟书亦记忆力超人,学贯中西,被称为“文化昆仑”。陈寅格和钱钟书同是‘’人中之龙”,但对于“诗史说”,他们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认识。 所谓“诗史说”,即认为诗歌反映了一段史实,因此在诗歌阐释中,要以史证诗,尽力挖掘出诗歌背后的那段历史,以达到对诗歌的正确理解。陈寅格主张“诗史互证”和“以诗证史”,唐诗在陈寅格眼里是难得的信史。而钱钟书却认为“诗史说”是一个偏见,并多次提出诗与史的不同,这是钱钟书贯穿始终的认识。陈寅格和钱钟书,一个对诗史说极力赞同,一个则坚决反对,正如胡晓明所说,“钱钟书的诗学思想中,不仅一贯不主张以诗证史,而且从不自觉到自觉地反对以诗证史的代表人物陈寅格。两人的认识构成了20世纪关于诗史说不同认识的两极。 一、陈寅格的“诗史”观及其诗史互证方法 陈寅格是“诗史”说的支持者,而他在《元白诗笺证稿》和《柳如是别传》中运用最多的是“诗史互证”的方法。在这一点上,他实际上是继承了钱谦益在《钱注杜诗》中所运用的方法。 陈寅格显然是“诗史”说的支持者,在他眼里,诗具有史的真实性。在《以杜诗证唐史所谓杂种胡之义》一文中,他以杜诗中关于“杂种胡”的诗句,补证“故杂种胡即中亚昭武九姓胡,唐人日习称九姓胡为杂种胡”。陈寅格云:“杜少陵与安史为同时人,其以杂种目安史,实当时称中亚九姓胡为杂种胡之明证”。2](p57’此视杜诗为信史。《书杜少陵哀王孙>诗后》以唐史考证杜诗“朔方健儿好身手,昔何勇锐今何愚”一句,得出杜诗中的“朔方键儿”即指同罗部落而言的结论。(庚信哀江南赋)与杜甫咏怀古迹)诗》一文征诸史实,证明杜甫之《咏怀古迹》实一《哀江南赋》之缩本,也是运用了诗史互证的方法。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陈寅格在唐诗与唐史的研究方面有以诗为史的倾向。他通过诗史互证的方法考明唐史研究中的一些问题,同时也更正了唐诗的一些旧注,有助于我们对唐诗诗意的理解。 陈寅洛视诗为史的文艺观不仅体现在唐诗上,他晚年穷10年之功完成了《柳如是别传》,是他运用诗史互证的方法所推出的典范之作。他以明末清初钱谦益与柳如是二人的诗歌为研究对象,用诗史互证的方法考证和分析二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当时的历史事件,为中国近代学术做出了贡献。 陈寅格把一切诗歌均视为史。他说:“我之所以要搞唐诗证唐史,是因为唐代自武宗之后的历史记录存在许多错误。唐代历史具有很大的复杂性,接触面也很广,并且很多史料遗留在国外。但唐代诗歌则保留了大量历史记录,唐史的复杂性与接触面广这些特点,都在唐诗中有反映,成为最原始的实录。文章合为时而作,所以唐诗中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象”。陈寅洛自然很清楚诗与史的区别,但在他的文艺观念中,他最终还是把诗视同为史的。 综上,陈寅格是杜诗“诗史”说的赞同者,他继承和发扬了钱谦益以史证诗的方法,陈氏本人诗作亦颇类“诗史”。 二、钱钟书对“诗史”说的批判 陈寅格以诗证史的方法及其对“诗史”的认识很早就曾受到批评。1958年,中山大学就有人贴出大字报批判道:“陈先生说诗所记载的史料最真实,比史书的记载还要真。同年12月28日《光明日报》发表了《对陈寅格元白诗笺证稿>的一些意见》的文章,文中说:“陈先生喜欢用‘史家记事之实录’、‘唐代社会风俗史之珍贵资料’一类话来赞扬白居易的诗歌,其实这不是赞扬,而是模糊了、贬低了它的价值。”自那时起,这种批评与陈寅格的巨大名声相伴始终,一直到今天。如胡明在1999年发表文章回顾近百年来的唐诗研究,认为以陈寅惜为代表的国学研究专家均用力在历史上,史学的成就是一流的,而唐诗研究整体成就却不高。诸如此类,均可视为对“诗史”说不同角度的批评。 对“诗史”说提出批评最为有力的是钱钟书。陈寅格视杜甫为中国第一诗人,而钱钟书也有类似的看法。陈寅格和钱钟书的诗集中都化用了不少的杜诗,钱钟书在他的小说中还化用了不少杜诗的意境,而杜甫诗似乎还是钱钟书夫妇共同的喜好。但是,对于“诗史”的认识,钱钟书与陈寅洛却是相反的。钱钟书是从以下角度反对“诗史”说的。 首先,钱钟书认为即使诗和史写了同样的事,并且诗也是真实的,但不能因为诗中的纪事在史书上信而有征就断定诗有价值。因此,“诗史”说是一个偏见。 钱钟书说,作品在作者所处的历史环境里产生,在他生活的现实里生根立脚,但是它反映这些情况和表示这个背景的方式可以有各色各样。《宋诗选注》的序言,似乎是一篇批判“诗史说”的檄文。钱钟书说:“我们可以参考许多历史资料来证明这一类诗歌(指梅尧臣的《田家语》和《汝坟贫女》)的真实性,不过那些记载尽管跟这种诗歌在内容上相符,到底只是文件,不是文学,只是诗歌的局部说明,不能作为诗歌的唯一衡量。也许史料里把一件事情叙述得比较详细,但是诗歌里经过一番提炼和剪裁,就把它表现得更集中、更具体、更鲜明,产生了又强烈又深永的效果。反过来说,要是诗歌缺乏这种艺术特性,只是枯燥粗糙的平铺直叙,那末,虽然它在内容上有史实的根据,或者竟可以补历史记录的缺漏,它也只是押韵的文件……因此,‘诗史’的看法是个一偏之见。诗是有血有肉的活东西,史诚然是它的骨干,然而假如单凭内容是否在史书上信而有征这一点来判断诗歌的价值,那就仿佛要从爱克司光透视里来鉴定国画家和雕刻家所选择的人体美了。细味钱钟书这段话,钱钟书是从辩体的角度对“诗史”说提出批评的,他认为不能“单凭内容是否在史书上信而有征这一点来判断诗歌的价值”。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1c47d51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6055d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