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市政府第九届法律顾问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9.06.10 • 【字 号】阜政秘〔2019〕105号 • 【施行日期】2019.06.1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市政府第九届法律顾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市政府决定聘请蒋祥爱等8位同志(名单附后)为第九届法律顾问,聘期两年。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市政府第九届法律顾问成员名单 蒋祥爱 阜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盛 鹏 阜阳师范学院办公室主任、教授、法学博士 王 军 安徽省委党校教授、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郑 虎 安徽金宇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韦 东 安徽风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运领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程东方 安徽金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杨先善 安徽景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414f097d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