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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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或检验医生在诊断传染病后,须按照《《传染病报告卡》的要求填报。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报告卡填写必须完整、规范、字迹清楚,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填报人应签名。应尽可能填写工作单位(学校或托幼机构名称),以便于及早发现同一单位(学校或托幼机构)的疫情。肝炎、菌痢、梅毒、淋病必须填写实验室诊断依据。传染病死亡病例,在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死亡日期。

《传染病报告卡》填卡及时性:

传染病病人诊断必须注明具体时间,自传染病诊断至卡片录入不得超过24小时。

《传染病报告卡》填卡完整性: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患者单位、现住址、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填卡日期、疾病名称10项为必填项目。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并在诊断传染病的潜伏期内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患者若为学生,患者单位必须填写患者就读的学校或托幼机构名称。符合以上要求的为填写完整卡片,1条未达要求即为不完整。

《传染病报告卡》填卡准确性:

凡字迹清楚,无逻辑错误,提供的基本情况准确的卡片判断为准确,否则为不准确;录入计算机的信息与原始报告卡吻合的为录入准确,否则为录入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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