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 薪 留 职 协 议 书 甲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原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留职停薪的要求,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与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一致。 二、社保费的缴纳: 1、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费用按本市每年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交纳,其中企业部分由甲方承担,个人部分由乙方承担。 2、协议履行期间个人交缴的社保费用随着本市每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调整而调整。 三、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和其他劳保福利等待遇。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经劳动部门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六、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经本人申请可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时本协议一并解除。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由于被判刑、劳教、收容教育的,甲方可以按本企业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本协议一并终止。 八、本协议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ac85951bed5b9f3f80f1c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