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二救助管理站财务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救助站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运转、合法运行、健康发展,做到财务数据准确、完备、清楚、真实,财务手续健全,开支合理,在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中坚持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原则。根据预算资金管理条例和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本站实行统一财务管理;所有报销凭证均应使用合法的票据。 二、本站正常办公业务等财务开支,须按审批程序的规定办理,因工作需要借用现款,须经本站总负责人批准;办理报销手续,应提供经办人、证明人签署的有效票据,经总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予以报销。 三、 款项的开支,100元以上需经总负责人批准,500元以上需站委会研究决定。 四、救助站设立财务室,记账会计和现金出纳两人,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分别负责会计记账、出纳工作。 五、 财务应根据财务制度,财务规定做好本站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 六、 财务室定期公布财务各项支出情况,接受全站职工的监督。 七、救助站财务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财务纪律,造成重大损失,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济宁市第二救助管理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ba47be2743231126edb6f1aff00bed5b8f37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