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核 说 明 一、审核内容 消控楼、栈桥和码头部分钢平台已按照方案PT-02实施完成,人行桥、系缆墩部分还未实施。本次审核包括两个内容(1)消控楼、栈桥和码头钢平台已完成,按实计算;(2)人行桥、系缆墩部分未完成,工程量按方案计算。 二、审核依据 1、交通部交水发[2004]247号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 2、福建省交通厅闽交建(2005)22号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的补充通知。 3、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台搭设方案。 4、已批准的《施工钢平台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编号:PT-02)、《灌注桩施工钢平台变更方案》(编号:PT-03)。 5、材料价格按原投标价(其中型钢、钢板、钢管桩价格按原投标价三次摊销后计价),费率按原投标取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0a6b9ea28ea81c758f57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