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南京则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批复(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我厅对你所报送的申请南京则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执业许可条件,现批复: 一、准予南京则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南京则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戴璇(注册会计师证书编(略))、高晓虹(注册会计师证书编(略))、袁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略))、朱倩(注册会计师证书编(略))、游国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略))。 三、南京则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戴璇;办公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138号3楼311室。 四、南京则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 五、南京则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执业证书代码为32010084。 请你所按规定执业。如果终止执业的,应当向审批机关交回执业证书,交回执业证书后,企业主体持续存在的,应当变更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9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5a46b6793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