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深圳义达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财工[2008]32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08.24 【实施日期】2008.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深圳义达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财工〔2008〕323号) 赵磊、王超、蔡荣钦、曾谦、丁晓宇: 你们报来《关于设立深圳义达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分立方式设立深圳义达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义达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债务、执业风险等承担责任。 二、同意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评估资格由深圳义达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继承。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不得继续执行资产评估业务 1 / 2 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024074)交回我厅,以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根据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义达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分立协议规定,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立前的资产评估业务法律责任和资产评估业务档案由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继续承担和保管。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2f256a3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