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方案管理 (一)机关各部门在做出本部门全年及季度收入支出方案的基础上,经计财股汇总审查,局务会议争辩通过,制定出本局全年收支方案。 (二)资金使用方案经局务会议争辩通过后一般不任凭更改。确需更改时,必需经局长或局务会议争辩批准。 (三)资金使用方案由计财股执行,每月计财股要向局长、书记、分管领导上报月资金使用状况,下属各核算单位必需以月、季、年度分别按时向局计财股和主管局长报送财务报表。 二、财产管理 (一)凡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其它则为办公用品或用具。 (二)购置固定财产或办公用具等财物,由办公室填写入库单,计财股凭发票及入库单记帐,财产使用者须通过办公室并在出库单上签字后方可领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建立财产登记簿,计财股要建立专项帐簿。 (三)各部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 (四)办公室每半年要对固定资产及较贵重的办公用品用具进行检查,正常损坏的交旧买新,丢失或不合理损坏的要依据实际状况提出赔偿或罚款意见,报局领导争辩批准后进行处理。 三、货币和票据管理 1 (一)局机关发生的各种货币流通统一由局计财股管理。 (二)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存储、支提和使用货币,不准坐支,挪用现金,现金存储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准白条顶库,凡应通过银行结算的一律不得支付现金。 (三)票据实行专人保管,领销有据。不得任凭转让他人使用,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或转让他人使用,依据状况除批判训练外要赐予经济惩罚直至行政处理。 四、开支审批权限 (一)工程项目开支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由局长审批。 (二)汽车燃油费和修理费由办公室主任报分管领导审查后再报局长审批。 (三)机关人员出差事先要填写出差申报,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出差,月终报销旅差费携带申报单审批,旅差费统一由局长审批。 (四)机关干部职工出县参与上级举办的各类会议和培训,假如食宿费举办单位已统一解决,不得再向局报销旅差费,假如举办单位未统一解决,由举办单位出具介绍,可按旅差费报销。 (五)干部职工的工资假如人事有变动,办公室出具介绍分管领导签留意见后交计财股,由财务人员造表,经财务股长审批后发放;劳保福利费及有关补助考核兑现的奖罚金由办公室造表,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发放,年终兑现由局长审批发放。 (六)局机关借调人员除局机关每月发放的有关补助、年终奖金外,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0dea08958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d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