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本科生综合论文训练论文查重管理办法 2015年1月12日修订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 论文查重办法 我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进行论文查重工作.学校对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综合论文训练密级为“公开”的论文进行查重,涉密论文待保密期满后查重。论文查重工作采取院系普查与校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院系普查 各院系成立论文查重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院系的论文查重工作,向学生和指导教师说明论文查重工作的具体安排,参考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的查重结果进行人工筛查,并给出人工筛查结果. 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论文查重情况,强调论文纪律,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院系论文查重工作及工作总结在综合论文训练论文答辩之前完成。 2、校级抽查 教务处负责校级抽查工作.学生论文答辩结束后,教务处在全体应届毕业生的综合论文训练的论文中(密级为“公开”的论文)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35%。教务处组织专人对所抽查的论文进行人工筛查。 二、 论文查重流程 院系普查阶段: 1. 学生上传论文:在距答辩日一周前,学生本人将综合论文训练的论文上传至“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每位学生有一次上传论文的权限。 2. 指导教师查重:指导教师检查论文查重情况,配合院系查重工作小组,确定论文查重结果,并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3. 工作小组查重:在学生上传论文后,院系查重工作小组对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的查重结果进行人工筛查. 4. 查重结果处理:对于文献引用不规范的论文,允许论文作者做出相应修改并写出修改说明;对于疑似存在学术不端现象的论文,经(院)系学术委员会鉴定,按照学校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5. 院系总结:在学校抽查前,院系教学办公室向学校提交普查总结。 校级抽查阶段: 1. 公布抽查名单:学校在学生答辩后公布抽查名单。 2. 学校上传论文:院系教学办公室向学校提交被抽查学生的论文电子版。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组织论文查重。 3. 查重结果处理:若出现疑似学术不端现象的论文,教务处将组织由各院系教授组成的校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教务处根据校鉴定小组的鉴定结果,按照学校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若综合论文训练的论文出现剽窃、伪造数据或其他等学术不端行为,学生综合论文训练成绩将记为“不通过"。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2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教务处 2015年1月1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1e2e014f41fb7360b4c2e3f5727a5e9846a2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