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学科建设专项预算经费旨在促进学院的学科建设与发展,加强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扩大学术影响,提高学术声誉。为规范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经费使用范围 1. 主办学术会议:经学院院务会同意或上报学校学院批准的学科领域内重要的国际与国内学术会议。主要用于会议场租费、特邀代表往返机票和住宿费、论文集印刷费及会议的交通费等。 2. 参加学术会议:各系教师参加本学科领域内重要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3. 学术交流(学术讲座、访问):各系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学院做学术讲座及短期(周内)学术访问。 4. 学术出版:各系教师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 5. 主办学术刊物:院系主办的学术刊物(须由学院主管领导和院务会批准),单独立项。 6. 网站:用于各系网站建设与维护经费。 7. 学科建设相关事宜(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学生勤工俭学(数据收集和整理)、调研与学科建设研讨会或评估总结会议等(报销时说明事项)。 8. 学术讲座:各系邀请的国内外学者的学术讲座,原则上不超过万元人民币,不足部分可从支持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经费中调剂,具体参见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二、经费管理与报销 9. 主办承办学术会议(院管系管):院管经费每年支持个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万,系管经费支持-个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不超过万。由各系提出申请(提供会议批件),学院科研事务办公室审核并主管院长批准,科研办审核后一次性报销。 10. 教师参加国际与国内学术会议支持经费(系管):学院每年资助每位教师一万元参加学术会议,并足额下拨各系。国际会议可用于北京会议地点的往返旅费、住宿费和注册费,国内会议在额度范围内可多次参加,系主任审核后报销。各系在保证教师出国参加会议的基础上可以调剂部分经费补助学术讲座不足部分。 . 论文版面费(系管):教师提出申请,系主任批准。 . 学术交流(学术讲座访问)(系管):各系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学术讲座和访问期间的费用,包括部分国际国内旅费、访问期间的住宿费、餐费。各系教师或学术活动协调人提出申请(各系学术访问讲座经费资助申请表),内容包括讲座访问学者姓名、单位、学术讲座名称及在京时间,餐费、旅费等由各系学术活动协调人控制,系主任审核批准后报销(详见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一事一报销。 . 各系网站建设与维护经费(包括学生勤工俭学)原则不超过万元人民币,校外支出须签订委托协议。 . 各项支出报销应有经费使用人和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字, 在支出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报销审核手续。经费报销还应按照清华大学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经管学院科研办公室 年 月 日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8b3c963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0374c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