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相关问题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01.29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相关问题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以下简称《环保税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第1号公告发布的《四川省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我局制定四川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并明确相关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适用于《环保税法》 第十条 第四项 规定的纳税人。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5dbcd4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