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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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相关问题的

公告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 【发布部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01.29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相关问题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以下简称《环保税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第1号公告发布的《四川省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我局制定四川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并明确相关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适用于《环保税法》 第十条 第四项 规定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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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182f35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