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 难 病 例 讨 论 制 度 一、出现疑难病例随时进行病例议论,由科主任主持。 二、由科室主任确认病例议论时间、参加人员,并负责 协调院内、外疑难病例议论。 三、参加议论的医师一定亲身查察病人,主管医师一定 将病历有关资料准备齐备、报告病历。 四、从解决现存诊断中的疑难问题下手进行全程议论, 议论后的一天内,由主管住院医师达成议论记录的整理,整 理后的议论记录由科主任决定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五、议论后的诊断计划由科主任、主管医师负责实行。 六、全院的疑难病例议论由主治科室负责撰写病历摘 要,科主任主持,参加医师均应讲话。 死亡病例议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议论一定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进行,不得 超出两周。 二、死亡病例议论由科主任主持,议论结果要详尽记录 在专用本上,由科主任决定收录于病案中的内容。 三、议论内容包含: 患者死因、评估及诊治急救的过程、 经议论确认在诊治及急救过程中存在显然缺点时,议论记录 应上报办公室,必需时进行院死亡病例议论。 四、死亡病例议论记入病历部分按死亡病例议论格式书 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63859b72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