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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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扩大个人账户

资金使用等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沈劳社发[2009]8

【发布部门】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9.03.09 【实施日期】2009.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等问题的通知

(沈劳社发〔20098号)



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压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适当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指导意见 》(辽劳社发[2009]9号)精神,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现就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等问题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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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630dde1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