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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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农村电影公

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闽财教[2014]5

【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布日期】2014.01.27 【实施日期】2014.0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教〔20145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广电(广电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我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5号)精神和国家现行财政财务制度,结合我省农村电影“2131”工程实施情况,特制定《福建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 附件:福建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 / 3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127



福建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5号)要求,加强我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现行财政财务制度,结合我省农村电影放映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场次补贴专项资金是各级财政为保障农民群众观看公益电影,对放映公益电影活动进行直接补助而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中央、省、市、县(区)分级承担,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接受财政、审计和电影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按照“一个行政村一个月放映一场”的要求,确认放映单位当年公益放映场次,组织发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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