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闽财税[2006]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6.01.12 【实施日期】200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闽财税[2006]1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财行[2005]365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清理核查 各级地税机关应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 1 / 2 定、《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9fcd6f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