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省市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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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

省市有线数字电视收人营业税的通知

【法规类别】营业税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黔地税发[2009]76 【发布部门】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9.05.27 【实施日期】2009.05.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收人营业

税的通知

(黔地税发[2009]76号)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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