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会展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杭政函[2018]32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1 【实施日期】2018.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会展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18〕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我市展览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5〕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5〕131号)和《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要求,现就深化我市会展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抢抓杭州“后峰会、前亚 1 / 2 运”重要历史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导向,深化会展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会展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壮大会展市场主体,为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大力发展我市会展业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整合,统筹资源。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和《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39f74a2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