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 (一)安全生产“五同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特制订本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均必须在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具体来说,就是要搞好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管理“五同时”: 1、生计计划有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2、配电工作有安全生产要求; 3、检查工作中有安全生产事项; 4、评价方案中有安全生产条款; 5、总结报告包含安全生产内容。 (三)企业(厂)级的年度生产(工作)计划,同时列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提出各分公司、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 (四)生产调度会议,在布量、检查生产(工作)中,同时布量、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记录和归档。 (五)公司(厂)级领导每月应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措施。 (六)开展劳动竞赛,要求提供安全生产竞赛内容。 (七)企业、分厂、车间评比先进单位与个人时,安全生产条款必须包含在评估方案中。 (八)企业、分厂、车间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中,应有安全生产内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146b982b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