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原则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力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会员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上级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员工慰问、直系亲属慰问金、郊游活动、参观、电影、舞会、困难补助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其中员工慰问费用不超过200元/次;退休人员茶话费100元/次;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慰问金200元/人;特殊困难补助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郊游活动费按每年200元/人下拨到各基层工会,当年有效。 2、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3、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4、上缴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工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以及本规定的开支原则、范围、编列预算,掌握使用。每月由财务人员编制公司工会经费使用报表。工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时,可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 三、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 根据《工会法》、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工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水、电、取暖等费用。 2、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组织离退休人员活动的活动费。 4、工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的工资及差旅费。 5、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6、公司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7、公司各部门订阅的报刊费。 8、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活动费。 9、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10、公司召开员工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11、公司员工的大额困难补助费。 12、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员工休养活动的费用。 13、工会组织员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如康体费。 14、公司员工献血一次性的营养费、补助费。 四、工会经费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员应在发票上签字并注明报销事由,经基层工会同意,公司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77caaf89eb172ded63b7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