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社会学的有关研究

时间:2023-01-21 01:24: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根据城市社会学的有关研究,社区的规模越小,居民对社区认同的程度越高。美国社会学S.格林鲍姆1985年对美国堪萨斯城的研究表明:居民知道距自己150英尺内的61%的住户,而当距离在150-300英尺时,则只知道20%的住户,如果距离更远时,知道的更少。这一研究说明,在居住与认识交往上存在着一条“距离衰减”的规律。日本社区的规模和社会组织的建设也遵照有利于社会交往的原则。最基层的叮内会平均拥有的人口与户数分别为414个、136户。



2、社区应当是多层次的,而不是单一的层次。之所以目前不少人在社区划分上争论不休,争论是放在街道,或是居委会,或者是在街道与居委会之间,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将社区仅仅看成一个层次,而这唯一的一个层次放在何处,颇费脑筋。实际上,社区是多层次的。例如我们可以将居委会辖区作为一个“标准社区”,在其上,街道办事处的辖区也是一个社区,在其下,居民小组辖区也是一个社区(可称之为“微型社区”)



例如,社会学A.J.亨特和G. D.沙特斯根据社区规模和居民认同感的程度,将社区的类型分为四种:(1)面对面的街区。规模大致是一条街的一部分或城市街区的一条街,居民相互认识,日常活动围绕着自己家的周围发生,遇到的也都是熟面孔,一般来讲,父母常将自己的孩子限制在这个范围内玩耍。(2)具有共同感的邻里关系。指的是这一范围内的居民已经形成并认识到他们共同的社区利益,从而对外来的侵人和威胁能形成一致反应,他们很有可能要组织成某种团体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种类型的社区一般包括几个城市街区。(3)标准社区。具有一些明确的特征,这些特征使其与相邻社区区别开来,而且,绝大多数人都将它视为一个标准社区,有一所综合学校(包括小学和中学)、被视为一个选举区等。(4)扩大的社区。指的是一个城市的整个地域、或者象曼哈顿“西南扇形区”、伦敦的“东部贫民区”等,居民常达到10万余人。后来,学者J.斯洛瓦克在新泽西的纽瓦克城的研究也证明:人们对第三、四种类型社区的依恋,往往是表明人们对该地区是良好居住地的一般性满意,而对第一、二种类型社区的依恋,更多地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白饥再者,日本大城市中区以下的社区组织主要分为三层:区协议会、连合自治会、治会或叮内会。



总而言之,社区在水平或横向的层面上,不应做硬性的统一规定,社区应根据自然形成的区域,特别是居民的关系和情感来划分。在纵向的层面上,划分一个标准社区,它是我们建立社区基本


组织的基础;在其上下,还可以存在其他更大或更小的社区。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应对实际生活中复杂的社会情况,将社区建设工作做得圆满;另一方面,也可以与发达国家的社区划分原则相一致,有利于进行研究和比较。



如果将社区放在居委会层次上,就应当注意社区的自治组织性质。因为,我国宪法明确指出:“城市„„按居民居住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即“三自”性群众组织。如果我们要依法自治,那么无论是宪法,还是组织法,都是我们进行这项工作的最大依据和指南。应当讲,有我们在农村进行村民自治工作的多年经验,城市社区自治具有更多有利的条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ebfd155f0e7cd1842536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