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事业单位停薪留职政策的规定 2024年事业单位停薪留职政策规定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积极应对当前疫情,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我省实际,现就事业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停薪留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与批准 1、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提出停薪留职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停薪留职协议书》,明确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和相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未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的,不得擅自离职。 2、单位应当将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岗位、工资待遇 3、停薪留职人员在合同期内的岗位调整、职称评聘、考核与奖惩等,参照其所在单位在职人员的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书面告知批准单位及本人。 31、停薪留职期间,遇有政策性安置和调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11、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岗位竞聘,符合条件的,按照竞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返岗与续聘 6、停薪留职期满或提前结束的,如本人仍回原单位工作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到所在单位办理返岗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61、续聘:对返岗工作人员应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按需安排工作。对因个人原因不返岗的,应作自动离职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申请流程图 2.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协议书(参考范本)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00be11dac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