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工作量化积分考核评估方案 2009-12-07 11:51 为了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小学教育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挖掘其潜能,服务于教学,正确公平、公正的评价教师的日常工作,为教师评奖评优及聘任人事调动、晋职晋升提供有力依据,特制订教师工作量的量化评估考核细则。 一、德(100分) 考核指标: 1、为人师表(20分) A、工作时间内玩扑克、麻将或参与赌博,每次扣5分。 B、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家长反映强烈的每次扣10分。 C、团结、尊重同志,有闹不团结现象每次扣5分。 2、政治思想(20分) A、违犯国家政策、法规等,每项次扣10分; B、违犯校规校纪,每次扣5分; C、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每少一篇扣5分。 3、教育思想(8分) A、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如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扣2分/次。 B、要有后进生转化计划、名单、措施、总结,缺一项扣1分; C、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无歧视后进生现象,如有歧视后进生,家长反映强烈的则扣10分/次。 D、乱收费,扣10分/次。 E、不及时上交经费扣5分。 4、团队精神(20分) A、服从分配,顾全大局。未完成布置的任务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分。 B、以校为荣,损校为耻。做出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每次扣10分。 5、进取精神(20分) A、每学期看一本好书(10万字);记好业务学习笔记,全期笔记不少于3000字,每少200字扣5分。 B、每学年听一次教育教学业务讲座;记好教学反思。以《教师成长记录册》为依据,视情况记10、8、6分。缺项记0分。 二、能(100分) 考核指标: 1、学识水平(10分) A、学历不达标,扣5分; B、未按要求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扣2分; C、40岁以下(未达大专学历)青年教师未参加学历提高进修,每学期扣5分。 2、教学基本功(10分) A、三字一画一话选项测试。 B、教师专业知识考试。 C、教学仪器的使用测试。 学校每年6月和12月对教师进行两次测试,科目在学期中统一安排,三科成绩折算后记入考核。 3、教育教学能力(18分) A、业务不熟,不阅读资料,有明显教学错误出现,每次扣5分; B、参加公开教学效果特差,每次扣2分;拒不承担分开教学扣10分。 C、不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发言前要有准备,要有评教记录),缺少每次扣2分; D、期末撰写工作总结,填写有关表册缺一项扣2分; E、未用普通话授课,字迹不规范,每次扣1分; F、恰当地使用电教仪器设备教学,会使用。 4、教师日常工作管理(20分) A、具体方法见《日常工作管理细则》 计分办法,日常工作得分×20% 5、教学常规教学管理(20分) A、具体见《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办法》。 计分办法,常规教学管理得分×20%。 6、身体素质(20分) 三、勤(100分) 考核指标: 1、考勤(30分) A、具体内容见《学校考勤管理条例》。 B、计分方法,考勤得分X30%为实际得分。 2、工作勤度(30分) A、不服从分配或无工作责任感,每项扣5分。 B、工作上造成不良影响或有安全责任事故每次扣10分。 C、值日、值周、活动等积极参与,缺一次扣5分,执行不力扣2分(见值日、值周职责)。 3、班主任工作(40分) A、具体见《班主任考核办法》。 B、记分办法:计分×40%为所得分。 四、绩(100分) (一)、学科统考平均成绩(50分) (二)合格率(30分) (三)优秀率(20分) (四)升降名次奖罚分。 1、与上年相比升一名加1分; 2、与上年相比,每后退一名负1分(前三名内变动不计分)。 (五)计分办法。 1、按以上前三项部分之和的高低,排列该任教学科者的所得名次。 2、得分即为教学成绩的量化积分。(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名次档次划分)成绩套用当前位置高抛5分列名次计分。 3、 未参加统考的课任教师(初中部、学前班教师取该校平均值。学校专职教师挂任科的两年指标百分比套该档名次分。基本项目,队列、低年级50米、垒球;高年级100米铅球取该校教师平均值。工程人员取该校成绩最低值,未上班教师该分为全镇最低值,学校中层班子套用该校中游水平,校级套用上游平均值。) 4、 教师接任倒数1至4名的班级的成绩考核分以所在校的平均分为基础。 5、 该计分办法以一年一度统考成绩为依据。 五、成长指数评估 1、本人评优评先,按镇、区、市、省、国家级分别计2、3、4、5、10分。 2、教师辅导参赛及个人论文参赛获奖加分按《三阳中心小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方案》中的四项中的算分办法计分。 3、考取特长生得5分;特长生获奖,按区、市、省、国家级分别计2、3、5、10分。 4、参加全镇各项活动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1.5、1分。异项可累计。 5、上级部门工作检查或验收考核中完全属人为因素造成扣分,则处2倍罚分计入评估指数分。 6、计分方法:教师考核分=得分×「指数(奖罚分)+100」/100 七、附则 1、细则中第四项由中心小学聘用教师计分专用。 2、以上细则中的具体问题和未尽事宜由小学校务会负责解释决定。 6、 教师评优程序。 (1)、优秀教师等在各项业绩考评中分值应在前列。 (2)、各校在评先评优中,应充分发扬民主,经民主评议后。校务会讨论,(查记录)由校长把名单及优秀者的工作业绩材料交中心小学。 (3)、评优名额为本校上岗教师总数的10%(按四舍五入计算)。 (4)、中心小学校务会就各校参评名单进行审核报送上级进行表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144de12ed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