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文件实施日期: 2007年11月1日 表格编号: 序号 01 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 第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二十二条 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执行情况 教育全体人员履行义务 评审结果 符合 02 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 符合 03 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已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周边环境隐患排查,消除隐患 没有违反行为 符合 04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符合 05 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按规定执行 符合 评审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 1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230cb8d9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