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数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客户数据管理更加规范化,提高客户数据信息利用的高效化,有效提升业务人员跟进客户的效率,保证公司客户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营销部门,公司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 三、客户界定 1.客户:指对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有需求的企业或者个人。 2.成交客户:指已经与公司达成交易合作的客户。 3.重点客户:指对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有比较大的需求,并有较强合作意向的客户或者需要重点跟进的客户。 4.潜在客户:指对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有需求,并有合作意向的客户。 5.一般客户:指对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有需求,但合作意向不明确的客户。 四、客户数据 1. 统一使用《客户管理系统》和《项目档案记录表》,对收集、整理好的客户数据进行录入,进行系统管理。每发展一个新客户,均需及时录入,建立客户档案; 2. 客户档案需规范化、标准化,具备客户基本信息,包括不限于项目名称、客户类别、客户状态、客户来源、客户成熟度、项目简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五、客户跟进 与客户进行电话联系、微信沟通、拜访面谈后,应及时填写有效跟进记录,及时填写《项目管控表》和《项目档案记录表》。 六、客户数据使用管理 1. 客户建档:对于没有建立档案的客户,凡涉及到与此客户相关的招待、差旅、礼品等费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对于不及时进行客户信息录入,经上级管理人员督促后仍不进行录入的,乐捐50元一次。 2. 数据保密:客户数据作为公司商业机秘,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泄露。凡泄露客户数据信息,一经查实,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追求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七、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3d79bd452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