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管理规定 1.1 规范合同管理,保证合同签订过程的合规性,降低合同风险,确保合同的正常履约。 1.2 适用于设计院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合同签订及设计合同的管理。 2. 职能 2.1 经营计划部:负责设计合同的起草、配合主管领导进行合同谈判,组织合同评审工作,负责评审合格的合同签订工作及合同台帐管理。 2.2 项目主管领导:负责合同谈判中合同条款的决策。 2.3 项目负责人:配合项目主管领导共同协商合同条款,参与合同条款谈判工作,负责合同签订后的履约、执行和管理。参与合同评审,负责设计费的回收。 2.4 财务管理部:参与合同评审,配合项目负责人回收设计费。 2.5 综合管理部:参与合同评审,负责设计合同及合同台帐归档管理。 3. 内容和要求 3.1 设计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初步谈判 合同初步拟定 合同评审 有 条 款 调 整 无重大条款调整 与顾客谈判 有条款 调整 无重大条款调整 重新进行评审 3.2 起草与谈判 领导批准 3.2.1 项目中标或顾客直接委托后,主管领导为项目指定项目负责人。 签订合同 3.2.2 主管领导、经营计划部负责人员、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合同条款、价格、工期的谈判工作(包括初步谈判和合同评审后谈判)。 3.2.3 经营计划部负责项目合同的拟定(包括初步拟定和评审后的修订),合同起草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范本编制。编制时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顾客要求对标准文本的内容作出调整;大型工程和重要工程要附有《设计任务委托书》,其内容应包含:工程设计内容、建设指标、技术要求、甲乙双方互提设计资料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大型工程的详细设计进度表等; 3.2.4 设计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设计内容、设计费用、支付方式等的条款在编制、审核时应加以注意,设计合同条款以保障项目设计管理的有效性为原则; 3.3 设计合同的评审及会签 3.3.1设计合同的评审由设计院班子成员、经营计划部、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共同进行评审,评审后签署设计《合同评审表》; 3.3.2 设计合同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设计合同各项条款做好合约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向顾客索取设计基础资料,与顾客商定设计进度计划等; 3.3.2.1 项目负责人负责设计费回收; 3.3.2.2 项目负责人安排设计人员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现场服务; 3.3.2.3 项目负责人安排设计人参与各阶段工程验收; 3.3.3设计合同的归档及台账管理 3.3.3.1 合约签署后,设计院保留两份正本,由经营计划部负责移交到财务管理部部和综合管理部各一份,财务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登记、存档。 4.记录 4.1《设计合同评审表》—————— ————————设计记录-001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dbf07b55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12.html